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方案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医院信息系统运行可靠、安全、稳定和高效,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二章信息系统的建设
第三条信息系统的申请和采购
1医院职能部门根据发展需要进行有关信息系统需求的分析和调查,初步确定目标信息系统或相关软件,并填写采购申请表,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院长或总经理签批。
2物资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3财务部根据验收报告和合作合同,支付阶段进度款。第四条信息系统的验收
1在信息系统或相关软件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各科室指定人员进行现场操作、试用信息系统或相关软件,并填写初步验收报告,报分管院长、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2重大或专业性较强的信息系统应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外部独立单位进行验收,财务部、信息科参与验收。
3各科室在获得软件后,应做好多套备份,并分别存放在医院信息科和相关职能部门保管。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
1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各部门应配合协助信息科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
2计算机由信息科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安排专人负责或协调供应商进行信息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
3设备发生故障,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故障的,要及时向信息科申请维修,说明设备故障情况,故障严重或损失较大时,要填写维修记录单,经使用人、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信息科备案。
4信息科接到信息设备的维护、维修报告后,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护、维修。
5信息设备的使用人要检查维护、维修情况和设备修复情况,验收后签字确认。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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