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定稿]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提高对生产经营中重大事项决策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及时性、准确性、科学性,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事项决策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按照《xx(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政班子专题讨论做出决定,对应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和民主监督。党政班子各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本办法所指重大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
1.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工作部署、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2.部门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管理事项。
3.部门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等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4.部门资产处置、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等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5.部门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定编定员、“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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