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神垕镇新型城镇化工作汇报
乐昌市新型城镇化工作情况汇报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9月24日
近年来,我市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按照“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方针,将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紧密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就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新型城镇化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以“中心城区”为突破口,现代城镇雏形初现市政府按照“向南、向西发展为主,向东、向北适当拓展”的城市发展方向,积极盘活土地,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同步进行。目前,乐昌城区城市规划用地范围为麒麟山以南、马头山以北、乐广高速公路以东、横岭村以西的区域,主要为乐城街道的土地,同时包括廊田镇、长来镇、北乡镇的部分土地。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9.74平方公里,比现状增加15.24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9.13平方米/人,比现状减少3.65平方米/人、建成区面积18.37平方公里、城镇人口以年均增长5.18‰递增,预测2017年城镇人口达14.26万人、城镇化率2015年为49.23%,2016年递增了1.94%,为51.17%。随着“一江两岸”的原公安局地块、氮肥厂地块、造纸厂地块、市第三农贸市场地块等项目的启动,以及碧桂园项目的拉动和“一江两岸”市政道路的延伸实施,新、老城区面貌逐步改观,使城区框架不断拉大,进一步提升了城市服务功能。
1、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促进乐昌经济和社会发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建规函[2009]455号),我市委托了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我市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编制。省住建厅于2010年5月组织召开了《规划纲要》审查会,并印发了《乐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审查意见的函》(粤建办规函[2010]296号)。但由于省国土厅指出了《乐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的规划成果与《广东省乐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的中心城区范围及用地规模不一致的问题,建议我市予以协调。
基于“多规合一”、广乐高速的开通以及京广高铁乐昌东站的建设,另外,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高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上报审批效率的通知》(粤建规[2016]13号)精神,“可将总体规划期末年限修改为2030年,以充分落实‘十三五’国家和省对城市发展的新理念、新要求”。我市报请韶关市人民政府对《乐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进行修改,调整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规划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本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为“粤北门户城市,粤北重要交通物流枢纽城市,粤北现代产业(优质农业、先进制造业、旅游商贸服务业)强市,韶关副中心城市,滨江生态山水城市”,规划至2020年,乐昌中心城区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为20.05平方公里,人口20万人;至2030年,乐昌中心城区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为29.74平方公里,人口30万人。
规划修改工作前后经历了“前期调研、专题研究、初步方案、规划纲要”4个阶段。编制单位在基础资料收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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