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阳谷县城区防汛工作进展情况

太阳谷温泉城分销代理合同

开发商(甲方):海南二十一度假连锁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

办公地址:海口市海甸岛万恒路28号海南大公馆会所一楼

联系电话:0898—66182929传真:0898--66184199

分销代理商(乙方):

办公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海南二十一度假连锁有限公司开发的太阳谷温泉城房源,由乙方开展分销代理的事宜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代理的物业

1、物业名称:太阳谷温泉城

(以下简称本项目);

2、物业性质:多层度假公寓

3、本合同期限。本合同自2013年___月__日起生效,分销代理有效期截止至2014年_3月31日终止。

二、合作方式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分销代理商,乙方可以在其拥有的销售资源所在地开展销售,销售业绩由甲方售控中心书面确认。

三、销售指标确认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为本项目做分销代理,甲方的其他开发项目不属于乙方的代理范围,如乙方的

购房客户因某种原因购买甲方在海南开发的其他项目的房产,必须事先由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发函,并经过甲方售控中心确认备案后,成交后仍算乙方业绩,佣金照常结算。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自本合同签约之日起三个月内销售甲方项目业绩不得低于300万,否则甲

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3、当乙方的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规定交付该购房款的全部款后,乙方所售的面

积计入销售进度及销售业绩。

4、甲、乙双方签约后,甲方在乙方开展销售前提供楼盘销售价格表,作为双方结算销售代理费的依

据。

四、代理费用执行标准

1、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分销代理费均以本项目已签约的合同金额为准,按已签约合同金额的6%比例结算;

五、代理费支付

双方约定甲方根据实际销售回款额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本合同期结束之日前已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但未到帐部分在实际到帐之日起15天内甲方应予以付清);

1、代理费支付:乙方应于次月的3日前将上一月的销售业绩及基本代理费核算以书面形式交给甲


(未完,全文共2770字,当前显示89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