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一级认定创建工作汇报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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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局档案管理成果和工作水平,根据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在市档案局业务指导下,结合三年来我局“省一级”档案管理工作实际,提出我局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工作机构
2012年底,我局力争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复查。为此,特成立档案管理“省一级”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档案复查各项协调、督办以及具体的规范、健全和整理档案资料的工作。申杰任办公室主任。
科、科、科、科、政工科、规划财务科应明确专人协助档案管理复查工作,全局其他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档案的归集归档和整理工作。
二、复查基础条件
根据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工作要求,“省一级”
复查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为:
(一)硬件设施
1、房间条件:必须达到四室分开,即办公室、阅文室、独立档案库房和荣誉室(实物陈列)分开;
2、库房不能顶天立地,且满足预留10年存档空间,恒温、恒湿,且必须达到“八防”要求,即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霉、防尘、防鼠、防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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