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城市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和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建建〔2013〕6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建筑能耗,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完善节能设计,提升设计深度
(一)设计单位在编制施工图设计说明节能专篇的基础上,必须编写建筑专业和暖通专业节能专篇。节能专篇、计算书、报审表、设计变更文件中的节能措施、节能指标和性能参数前后应一致。
(二)规范节能设计计算。节能设计报审表、施工图纸、节能计算书、计算模型应保持一致,不得人为调整节能措施。纳入节能设计计算的封闭阳台、厨房、卫生间等非空调房间,不得在施工图纸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中擅自取消节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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