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按黔人社厅发[2013]22号文,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班主任统计需要申报的学生名单。此文件已发招生就业处群,表格可在群里下载。
一、申请及初审时间。每年5月1日—5月10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填报《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年度)》(附件2),并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公示时间。5月11日—5月15日,由各高校组织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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