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市政管理局园林局关于广州市临时占用
【发布单位】
81905
【发布文号】
穗府[1985]26号【发布日期】
1983-12-14【生效日期】
1983-12-14【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加强钢材市场管理打击倒卖钢材活动的报告》
(穗府办(1983)89号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钢材市场管理打击倒卖钢材活动的报告》,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切实加强对钢材的管理,制止非法转手倒卖钢材,坚决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希将检查处理情况,按系统收集,由区、县政府、各委办汇总后,于一九八四年一月下旬向市政府作书面报告。
关于加强钢材市场管理打击倒卖钢材活动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二年以来,由于单位基建和群众建房需要,钢材需求剧增,供求关系紧张。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单位和私人非法经营和倒卖钢材,据调查,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
一、转手倒卖钢材,成为赚钱的“热门”,有的几次转手,加价出售,使价格倍增。从我局检查站一九八三年第二季度查处三十一宗倒卖钢材的案件看,一些违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购进钢材后,在茶楼、旅馆倒卖提货单每转一次手便提高单价三十至一百元,经
三、五手转卖,到用户手时,一般抬价80%左右。这三十一宗案件,涉及一百多个单位,其中有国营企业和街道、社队集体企业。他们打着搞活经济,为工业生产和民用的建筑服务的招牌,进行倒卖活动。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发出《紧急通知》后,这种倒卖活动仍在继续出现,所不同的,是以“原价转让”,加大运杂费,牟取非法收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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