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支付标准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程序
一、参保职工现单位工作满一年,缴费满六个月,生育或计划生育后一年内,由单位专管员提供下列资料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一)女职工
1、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
2、诊断证明(原件)
3、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5、单位证明(格式见页尾)
6、剖腹产的需出具住院病历及费用明细清单
7、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自愿领取此证且24周岁以上生育的,在原待遇的基础上可多享受44天津贴;此次报销未提供此证的,以后不再补发此项待遇;到所在单位或社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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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