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林地落界[五篇材料]
广阳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自然经济概况1.1自然环境条件1.2社会经济状况
第二章
林地资源利用现状2.1林地资源
2.2林地用地权属
2.3有林地林种、林龄结构2.4森林蓄积量2.5林地资源分布
2.6林地动态变化情况
2.7林地资源特点及保护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2.8可用于保护林地资源的潜力分析第三章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3.1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思想3.2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原则、依据3.3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3.4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任务第四章
林地资源经营管理4.1生态公益林管理4.2商品林管理
4.3其它保护林地管理
4.4林地权属管理
4.5林地林木流转和征占用管理
4.6非保护林地管理
第五章
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主要措施5.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5.2加强林地保护工作领导,明确各级政府责任5.3抓好林地总体规划实施,加强检查落实
5.4完善林地保护管理法规,依法保护利用林地资源
5.5实施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5.6加大林地保护管理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7开展林地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地位5.8依靠科技,提高林地资源和环境监测管理水平5.9制定优惠政策,增强资金投放力度
前
言
广阳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在省、市林业局的指导下,在完成区域内集体现有林木和林地资源勘察的基础上,依据现行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区的林地资源进行了保护利用规划。
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标志着林业建设实现了以木材生产为主向生态建设为主的根本转变。“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的论述,对林业的地位和作用做出了科学的定位。“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的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是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的历史性号召。建设完备的生态体系和发达的产业体系仍然是新时期林业建设的两项根本任务,林业发展要适应社会公众生态意识的觉醒,更要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林业长远规划”。第二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植树造林规划,因地制宜地确定本地区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奋斗目标”。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九条“对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留足林业用地”。第二十四条规定“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林业长远规划和森林覆盖率目标,结合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地编制植树造林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决定》也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生态建设的需求和当地林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林业发展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将林业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第十五条指出“下列耕地应当纳入退耕还林规划,并根据生态建设需要和国家财力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
(一)水土流失严重的;
(二)沙化、盐碱地、石漠化严重的;
(三)生态地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退耕土地还林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林(草)权属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应当作相应调整”。
(未完,全文共13230字,当前显示148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