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改造开发商谋暴利不易
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改造试行方案的通知
:2014-06-03字号:大、中、小
厦府办〔2014〕78号
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改造试行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30日
厦门市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改造试行方案(此件主动公开)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调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改善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工业(仓用地改造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原则
(一)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面貌为原则。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保要求和产业布局导向的前提下,统筹推进“退二进,推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我市产业转型,提升城市品质。
(二)以集中成片改造为主,促进低效土地高效集约利用为原则。尽可能整合单体项目改造用地,促进高效集约利用土地和低效土
(三)以“试点先行、逐步推广”为原则。由各区选定改造试点项目并推进实施,力争在今年内通过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和完善政策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改造工作。
二、适用范围
厦门市规划工业园区外,政府确定的改造区域内的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纳入改造项目范围。改造范围内的原乡镇企业用地应收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实施改造。成片改造区域外的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的改造,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申报研究。
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可改造为符合规划要求的第三产业项目,鼓励改造为总部经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研发中器等现代服务业。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不得改造为经营性商品住宅。
三、改造区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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