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外商投资的公司股东变更
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股权转让协议;
股东内部转让股权而股东未发生变化的,不需要提交股权转让协议,
不需要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6、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
7、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新增加的股东。主体资格证明要求同外商投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8、《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由新增加的有限责任公司境外股东(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载明境内被授权人的地址、联系方式,明确授权其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可以是境外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本公司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签署新的《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并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其它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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