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办工作制度
医保办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湖南省政府全民医保政策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具体负责代表医院协商签订各类全民医保“定点医疗服务协议”,根据政策要求制定医院相关具体管理制度、措施及奖惩办法,并检查、督促落实。
二、负责根据医院“全民医保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和“全民医保管理综合考评实施细则暂行规定”进行医保综合考评。
三、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农合办工作,及时提供与医疗保险、新农合有关的数据,反馈参保、参合病人意见,协调处理好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农合办、参保、参合病人的关系。
四、积极向参保、参合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热情接待各类全民医保病人,解释政策为病人排忧解难,及时处理参保、参合病人投诉,落实整改措施并予以反馈。
五、负责制定并落实全民医保政策培训规划,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全民医保政策、制度的学习与培训。
六、组织接待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农合办有关医疗保险、新农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七、通过his系统全程动态管理全民医保各类病人费用发生情况,实行医疗保险服务目标责任管理机制,杜绝医保违规行为。
八、严格执行《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支付标准》,做好医保诊疗项目匹配工作,检查督促药品目录匹配,确保医保支付比例准确无误。
九、根据各医保、新农合协议要求制作各类全民医保病人费用结算分析报表,按时呈报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农合办,并督促落实结算费用到账。
十、配合政府做好全民医保政策的调整和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工作,调整服务方式,优质服务全民医保病人。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医保办主任工作职责
一、
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医疗保险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执行政府关于各类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规定,负责与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农合办、全国各异地安置医保人员、往来联系单位签订定点医疗服务协议并组织落实。
二、
根据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农合办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的政策要求,制定医院相关的规章制度、措施及奖惩办法,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
配合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农合办工作,及时提供与医疗保险、新农合有关的数据,反馈参保、参合病人意见。
四、
组织接待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农合办对医院医疗保险、新农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医保工作。
五、
负责医院医保、新农合接口的运行、药品及诊疗项目的匹配管理工作。
六、
负责审核参保、参合病人住院医疗费用分析报表,检查、督促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农合办费用的结算。
七、
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向参保、参合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
八、
督促检查参保、参合病人管理服务责任制的实施,组织接待参保、参合病人投诉和咨询,提出整改措施并予以反馈。
九、
负责制定医保办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
十、负责组织科室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人员培训。十
一、指导督促并考核全科人员管理工作。十
二、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工作关系。十
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关心病人。十
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
医保办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在医保办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负责科室各项管理工作。具体分管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及医院医保管理综合考评工作,落实各项考评指标。
二、负责督促检查各医保专干日常管理工作及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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