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标准[合集5篇]
关于印发《济南市社区菜市场(店)建设和
管理标准》的通知
济南市贸易服务局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济贸字〔2008〕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社区便民放心菜工程的意见》(济政发„2008‟39号),现将《济南市社区菜市场(店)建设和管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菜市场标准通知
抄送。市社区便民放心菜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
济南市贸易服务局办公室2008年12月30日印
(共印90份)
济南市社区菜市场(店)建设和管理标准
建设标准
(一)社区菜市场
1、应按照“社区500米半径或3000人配建一处300—500平方米室内蔬菜副食网点,1万人配建一处12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副食品市场(菜市场)”的标准进行配建。主要经营蔬菜、肉禽蛋、水产品、水果等农副产品。
2、市场应为全封闭室内市场,宜采用钢架结构或钢混结构的固定建筑物,室内高度不低于4米。室内外地面进行硬化,室内地面采用防滑、耐磨、便于清洗的建筑材料,如室内瓷砖、石材等材料。
3、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防火设计应执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市场主办单位根据防火要求,要统一配备必需的灭火器材及防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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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