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石城县 龙岗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关于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稳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行政经分开,建立健全村经济合作社,理顺农村基层组织运行机制,是加快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客观要求;实行资地分开,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革,将非地资产量化到户,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而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现农村宅基地权证化,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化,市场配置城乡发展要素,是加快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现实途径;实行农民户籍与村经济合作社资产权益分开,确保农民社员正当合法权益,消除农民进城镇落户的后顾之忧,促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加快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有效措施。
二、总体目标
实现“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农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不搞“一刀切”。
二是坚持“三个不变”、依法依规原则。严格区分土地资源
1和“非地”资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限于经营性的“非地”资产,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不得作为改革内容,依法依规遵从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户承包经营等权属不变、非经审批土地用途不变、耕地数量和质量不变等“三个不变”的原则。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根据街道试点和农房改造进展情况,因地制宜确定改革试点村,实行“一村一策”、分类指导,平稳有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2年月-月底)
(未完,全文共2845字,当前显示79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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