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
九江县泉塘小区(大型棚改安置)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对接主城区,融入大九江,实现新跨越”要求,为了加快新城区建设,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泉塘小区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地补偿安置原则
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的原则,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坚持确保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合理安臵的原则,坚持我县同地类按同一标准补偿的原则。
二、征地补偿范围
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村易家垅、下屋阳、上屋阳及沙河街镇东方红村的部分,拟征收土地面积221.19亩,补偿范围以征地范围图为准。
三、征地补偿房屋用途的认定
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构认定及面积测绘,由县房产部门组织有资质的机构实施。被征收房屋的用途以房屋权属证载明的用途为准;房屋权属证未载明用途的,以土地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为准;房屋权属证书、土地权属证书未载明用途或者载明用途不一致的,以合法建房手续载明的用途为准;难以认定的,以住宅房屋认定。属经营性用房的,必须同时提供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完税证明。
四、征收房屋补偿款付款方式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款自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全额支付被征收的集体或个人。
五、征地补偿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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