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小学法制专职副校长的通知
通知
外力.艾力
同志:
根据“莎普治字〔2011〕4号”文件的精神,佰什坎特镇党委人民政府商议决定,聘任您任佰什坎特镇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从您接到此通知日起,认真负责什坎特镇中心小学依法治校,法制进校,普法等工作。认真覆行自己的责任。
特此通知
佰什坎特镇党委人民政府
2011年4月29日
附件:
第四章法制副校长的职责
第七条参与制订学校年度法制教育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
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
第八条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指导、协助学校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要协调学校、家长、社区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措施。
第九条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及时向当地综治办报告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第十条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未完,全文共1744字,当前显示57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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