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河区商业街商招店招设置的报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江开综管字第〔2006〕28号
★胜太路商业街门头店招亮化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创建文明城区,美化城市夜景,增强园区现代繁荣气息和综合服务功能,根据市、区政府有关法规和管理的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地区内的店家、单位店招、店堂亮化设施,由各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按批准的方案设置并维护,同时应设置防火、防风、防漏电、防噪音、防污染等设施,保证安全。
凡需改变、移动、拆除亮化设施的,必须经江宁开发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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