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恢复青山信用社的书面报告
关于请求恢复责任田的报告
黎平县人民政府:
我是德凤镇东关村九组村民,孙德胜有人口四人,家住东关村孙家脑,自落实了承包责任田肆点伍亩,其中,鱼水塝八丘肆亩,朱家冲一丘零点伍亩,证编号为1323053号,为了支持本县县城建设和开发,在二00六年度,先后被机场专线和朱家冲安置区征用,在机场专线征用时只征用贰丘,尚有陆丘未征用,施工队在施工中把尚未征用的责任田将石头、泥土等杂物堆放在尚未征用的责任田里,两年来使我无法耕种任何农作物,本人多次找相关单位反映,未有结果,因此,本人要求县人民政府督助相关单位给予这两年的经济赔偿和恢复尚未征用的责任田。
东关村九组村民:孙德胜
年月日
关于请求恢复责任田的报告
黎平县德凤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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