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入汇款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中间业务──国际业务
汇入汇款
业务说明
汇入汇款是指由境外银行汇入的,以银行为解付行或收款行的汇款。
1.对境内机构的外汇收入必须区分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凡未有规定或未经核准可以保留现汇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办理结汇,凡未有规定或未经核准结汇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不得办理结汇,凡无法证明属于经常项目的外汇收入,均应按照资本项目外汇结汇的有关规定办理。
2.对境内机构贸易项下的出口收汇,直接或者经确定为从境外或者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经济区域收入的外汇,审核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无误后,为境内机构办理结汇或入账手续,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结汇水单或出口收汇核销专用收帐通知单。
对境内机构资本项目的外汇收入,不得进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业务流程
汇入汇款的审核
收到境外帐户行或总行发来的付款电文swiftmt-100/103/202/910/telex或收到境外代理行发来的信汇委托书或接到客户提交的以银行为付款行的汇票后,经办人员应做如下操作:
电汇汇入
1.核符电文指令的密押;
2.审核电文内容,重点审核以下内容:①金额和币别;②起息日期;
③收款人名称和帐号。
如发现帐号和户名不符或有其他疑问,应电洽发报银行要求其证实。
3.对于国外银行直接发来的付款指令swiftmt-100/103/202,区分不同情况,直接解付或等收到头寸电文后再解付,可以直接解付的应同时向总行发送收款通知mt210。
票汇汇入
1.根据出票行名称和汇票号码,检查票据是否已挂失或已止付;
2.检查出票行名称及签字。汇票的签发人必须是有权签字人,汇票金额必须在其限定的签字级别范围内,如发现签字不符或无出票行的签字样本,应电洽出票行要求其证实;
3.检查票据表面是否有涂改痕迹。票据表面不能有未证实的涂改痕迹。重要地方,如币别、金额等处不得有修改、覆盖;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如有疑问,应电洽出票行要其证实。
4.检查汇票是否已超过有效期(一般为出票后一年之内有效,也有半年期汇票),若汇票出票日期比提示日期还晚,应电洽出票行要其证实,或直接做托收处理,或拒收。
5.检查汇票收款人名称及背书。如汇票是以银行为抬头人则不需背书,但提示人应出具有关的公函或书面证明以证实其为合法的收款人;其余抬头人则必须加盖提示人的有效印鉴(提示人若是银行开户单位,其印鉴必须与预留印鉴相符),如提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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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
不是汇票上的收款人,应注意有关的背书是否连续、有效。如提示的是划线汇票,要认真判断平行线中的内容,确认提示人是汇票中规定的抬头人,并由其背书后才可接纳。
6.汇票上若有其他内容的记录,也要认真检查。
对于有问题的汇票,业务人员可拒绝受理或电洽出票行后再行解决,如发现已挂失或伪造的汇票应予以没收。
收到客户提交的汇票后,应根据出票行和汇票号码核查是否已收到出票行拨付的头寸,如未收到出票行拨付的头寸而仅收到出票行发来的汇票开立通知(swiftmt-110),一般情况下应等收到头寸后再将款项贷记提示人的帐户。
信汇汇入
1.检查汇款行名称及签字。信汇委托书上的签发人必须是有权签字人,汇款金额必须在其限定的签字级别范围内,如发现签字不符或无汇款行的签字样本,应电洽汇款行要求其证实。
2.审核委托书内容,审核重点参见电汇部分。如发现帐号和户名不符或有其他疑问,应电洽付款行要求其证实。
对于信汇委托书上的付款指令应详细检查是否有偿付行。若有,银行应等到头寸收妥后再贷记有关帐户,除非发报行与银行签有代理汇款协议。
通知和解付汇款
(未完,全文共4570字,当前显示145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