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地试验室资质申报程序
路工地试验室资质申报程序:
1、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须在开工前15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的监理单位提出申请临时资质,监理单位负责初审,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公路质监站,公路质监站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发证。
2、由公路质监站负责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分别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公路质监站提出提交以下申报材资质申请,并料(各一式三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自原件”及日期)。a、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申请报告(正式文件);b、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c、成立试验检测机构的批准文件及cma计量认证证书(包括证书及核准的检测项目等,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d、行政、技术和质量负责人的有关证明材料(任命书、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e、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f、负责本项目工地试验室技术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培训证、聘书,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g、组织机构框图;
h、试验检测机构工作业绩;i、项目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j、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一、办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开工报告前,应当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交《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办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按规定的时间分阶段向质监站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地质水文勘察资料,设计文件。
2、招标文件,设计、施工、监理的合同副本。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资质、资信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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