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石路限高架工程备案报告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1.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1年
3、质量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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