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司章程最新修改版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等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第四条住所:_____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股东1股东2股东3
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1。认缴出资额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缴足。
股东2。认缴出资额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缴足。
股东3。认缴出资额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缴足。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1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或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
(十二)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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