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无障碍建设和管理办法范文
争创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根据市政府《市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方案》(政办函[2012]7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文明城市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使用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营造现代宜居城市良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人民满意城市。
二、组织领导
成立芙蓉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组:
副组:
成员单位。区文明办、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后勤中心、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市政局、各街道(乡、园、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朱志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无障碍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老年人规范》)及《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以下简称《无障碍标准》)要求,对芙蓉区范围内既有的政府办公建筑、加油站、居住小区和中高层居住建筑进行改造,达到《无障碍标准》规定,切实加强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管理,
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我区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工作通过省、市政府验收。
四、工作重点
(一)政府办公建筑;
(二)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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