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照明现状及对策
城市道路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机动车辆的快速增长,交通问题已成为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障碍。作为交通的物质基础内容,城市道路构成了城市的骨架,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以及城市的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主要针对城市道路进行讨论,研究了其在我国发展的现状,分析了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方案以及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和对策,为城市道路今后的规划、建设提供明确的发展思路。
关键词城市道路,现状,问题,解决对策
1.城市道路的定义及分类
城市道路是指城市内部的道路,是城市组织生产、安排活动、搞活经济、物质流通所必须的车辆、行人交通往来的道路,是连结城市各个功能分区和对外交通的纽带。城市道路也为城市通风、采光以及保持城市生活环境提供所需要的空间,并为城市防火、绿化提供通道和场地。
我国城市道路根据其在道路系统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及车辆、行人进出频度,国家建设部在1991办法的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标准》把城市道路分为四类十级。
1.1快速路
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并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
快速路是为城市中、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的。具有较高的车速和较大的通行能力。快速路对向车行道之间应设中间分隔带,其进出口应采用全部控制或部分控制。
1.2主干路
主干路一般设6条车道,或4条机动车道加有分隔带的非机动车道。是连接城市各主要部分的交通干路,是城市道路的骨架,承担城市的主要客货运交通,是城市内部的交通大动脉。主要功能是交通运输。
主干路两侧应有适当宽度的人行道。主干路沿线不宜设置吸引大量人流的公共建筑(特别是在交叉口附近)。必须设置时,建筑物应后退,让出停车和人流疏散场地。
1.3次干路
次干路是城市中数量较多的一般交通性道路。一个区域内的主要道路,是一般交通道路兼有服务功能,配合主干路共同组成干路网,起广泛联系城市各部分与集散交通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快慢车混合行驶。条件许可时也可另设非机动车道。道路两侧应设人行道,并可设置吸引人流的公共建筑物。
一般不设立体交叉,部分交叉口可以扩大,并加以渠化,一般可设4条车道,也可不设-1-
单独的非机动车道,次干路兼有服务功能,允许两侧布置吸引人流的公共建筑,但应设停车场。
1.4支路
支路是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用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支路是一个地区内(如居住区内)的道路,是地区通向干道的道路。部分支路用以补充干道路网的不足,可以设置公共交通路线,也可以作为自行车专用道。支路上不宜通行过境交通,只允许通行为本地区服务的交通。
2.取得的成就
从1949年到1979年,我国的道路建设还是取得了不小的成绩。解放初期,在积极修复原有道路的基础上,实行依靠地方、依靠群众、普及为主的“地、群、普”建设方针,相继开展了几次大规模的建设。80年代以后,由于改革开放政策引致的经济复苏和全面发展,使“长期滞后”的基础建设的严重后果充分暴露,成为国民经济建设中的最薄弱环节,制约了生产的发展,使得公路的供求关系出现了“全面紧张”的现象。90年代以后,中央及时调整经济发展战略,将交通运输事业当作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紧迫性任务。尤其是亚洲金融风暴之后,拉动内需成为弥补外贸缺口对国民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的重要手段,道路建设作为拉动内需的重要方面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而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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