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
81805
【发布文号】
武政办[1998]174号【发布日期】
1998-11-03【生效日期】
1998-11-03【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
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的通知
(1998年11月3日武政办〔1998〕1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一些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以下简称金融三乱)问题突出,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给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为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保持金融市场和社会稳定,国务院发布了《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247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整顿金融三乱实施方案(国办发〔1998〕126号),就彻底整顿金融三乱进行了专门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全面、准确、及时地贯彻国务院第247号令和国办发〔1998〕126号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市金融三乱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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