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八师农牧团场规划管理办法
八师石河子市出台农牧团场干部任免党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办法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营造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环境,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师市实际,制定了农牧团场干部任免党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办法。
党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以下简称“票决”)是指党委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全委会委员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做出决定。
票决选拔任用干部的范围。党委全委会讨论决定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包括以本级党委为主管理须报上级党委或有关部门审批的干部任免事项,均须实行票决。
各单位要根据所属单位或部门领导职位空缺和班子建设的需要,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由党委常委会讨论研究确定拟任免人选后,提交全委会讨论,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票决拟提拔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交全委会投票表决:未经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未征求纪委意见的;有重大问题未核查清楚的;学历、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未达到拟任岗位要求的(特别优秀破格提拔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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