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推荐申报鲁班奖工程结构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
林芝至米林机场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林芝至米林机场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藏交发[2012]152号)及国家、西藏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项目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质量,系指国家、交通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以及批准的该项目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对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第四条本项目实行“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法人负责、政府监督”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举报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各参建单位应按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与控制。监理、施工单位必须自觉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第五条质量目标总体质量目标:精心勘测、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管理。项目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可靠、经久耐用。做到“安全舒适、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便于养护、经济合理”。技术上要求工程做工精细,路线顺捷,线型流畅,路基稳定,路基边线顺直,路面排水顺畅,结构物线条顺畅,交通安全设施齐全合理,交通标志信息准确、齐全,养护工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1
保护措施合理。工程内在质量及外观质量优良。交工验收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合格率100%,建设项目质量评定得分不低于92分,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为优良。第六条本项目在使用年限内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各参建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责任。第七条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第八条凡从事本项目建设活动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第二章参建单位与组织结构第九条本项目法人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在工地现场设林芝至米林机场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五部门:总工办、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综合部。各部门实行岗位责任负责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设计单位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施工监理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第一总监办由西安华兴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监理任务、第二总监办由北京路桥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监理任务。第a施工标段由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承担施工、第b施工标段由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承担施工。以上参建单位的相互关系见项目组织机构图。第三章
各参建单位质量工作职责第一节指挥部管理职责第十条指挥部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在项目的建设2
中,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组织机构图项目法人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区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林芝至米林机场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纪检特派员指挥部设计代表总工办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综合部第一总监理办第二总监理办段第b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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