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建程序及应提供材料
中国法学会办公楼大修改造项目基建办公
室项目管理程序
一、总则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政府以及建设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基本建设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基建工作管理程序,组织好法学会的大修改造项目管理工作。
2.加强对基建办人员的管理,提高基建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选择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的同志从事基建项目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二、项目建设程序及审批和执行程序
1.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的工作次序。
2.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规定,根据法学会自身办公需求,提出拟大修改造项目内容,聘请具有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相关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批准立项。
3.基本建设前期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规划、建委、供电、热力、消防、人防等职能部门的申报审批工作。
4.根据招投标法,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
1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相关规定,组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招标。
5.组织编制概(预)算并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图纸和建设项目要求,办理有关工程的报建手续。
6.进行工程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工作,优选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委托质量监督,申请开工建设。
7.工程竣工后,督促施工单位配合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决算报告,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
三、建设项目设计管理程序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要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资格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委托设计时,应按照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有关工程设计招投标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单位,并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委托设计合同,不得委托无证单位或个人进行设计。
1.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严格以上级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结合法学会实际需求,认真听取专业和机关各部门的意见,及时和设计单位进行沟通交换意见、互通信息。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规范内根据法学会需求,合理的安排楼内的各项实用
2功能,在设备上要选用先进技术。重点是消除办公楼安全隐患、室外环境布局合理、结构安全、建筑防火、配套设备齐全、提高办公自动化上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努力达到设计方案庄重、大方、实用。
2.建设项目设计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3.初步设计的内容包括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部署、主要建筑物的外观和内部装修、构筑物和公用设施、设备选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设工期、总概算等。初步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4.施工图设计是建设项目最后设计阶段。应把初步设计中确定的设计原则和建设方案,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需要进一步具体化、精确化,以图样和文字加以确定。在设计内容上要求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四、招投标管理程序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
2.公开招标。应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组织法学会办公楼大修改造项目的各项招标。法学会纪检、监察、审计、财务部门参与全过程的监督。
3.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3选定中标单位。
五、工程合同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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