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公安局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以最快的速度,有序、有效的抢险抢修,实施救援,从而达到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辅、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安全主管担任,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员)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日常工作。
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企业“预案”的制定、修订;
(2)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发生突发事件时,由领导小组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5)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6)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和教训。
2、人员分工与职责
组长:组织指挥应急救援;
副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协助总指挥
做好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保障后勤供给;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安全管理员: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及现场救援具体事宜及事
故处理。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3、通讯联络方式(1)公司电话:
(2)领导小组有关人员电话总指挥(总经理):副总指挥(安全负责人):组员(安全管理员):组员(安全管理员):组员(调度员):
(3)组织应急救援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公安报警电话:110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火警电话:119
医疗救护电话:120辖区道路运输管理处: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适用范围
凡发生的由于人为过失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以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伤死亡事故、火灾事故的,适用于本预案。
(1)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伤亡10人及以上,或直接损失50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2人以上的工伤事故;
(3)一次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或重伤(死亡)3人以上的火灾事故;
(4)其它社会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2、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当事人除了拨打110、119、120电话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道路交通事故按《行车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的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员),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码和驾驶员姓名或操作人员姓名等;
b、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c、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e、事故报告单位及联系电话。
(3)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3、现场处置制度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现场处置方法:
a、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车。
b、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c、现场保护。保护现场的主要内容。肇事车的停位、伤亡人员的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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