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公安局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
1.2.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行政值班人员、门卫及全体教职工。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3)在向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行政值班、门卫和报警人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4)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略)。(5)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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