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医保实施细则
张北县中医院
医保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临床医生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保证广大参保人员及参合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确保各项医疗基金平稳运行,最大限度降低基金透支风险,促进社会保障及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相关事宜作如下规定,望各位临床医生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1、严格掌握收住院标准,杜绝人情住院或非必要和高风险者的收治病人,严格按照我院核定床位数收治住院病人,2012年我院核定床位数为105张,望大家慎重对待参保病人并作好必要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可请病人到医管科了解详细的医保政策,否则,所发生费用及造成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全额承担。
2、接诊医保及农合病人时,必须先检查“三证”,主管医生及护士一定要检查病人是否与证件上相片相符(病人带相片的保险证应留在病区护理站或院医保科,病人出院结算时返还)。如发生冒名顶替,其住院费用由临床医生与护理科室各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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