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主要规费介绍
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的主要规费一览表收费部门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调整后
标准收费对象及范围收费依据
1、规划局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代市政府征)元/平方米
(建筑面积)
按建筑面积75元/平方,临时建筑减半预收,期限内拆除退还;开发高层住宅、大型商贸设施,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减免(外商投资工业、公益项目免收)
按规定标准执行市区范围内建设单位宿政发[2005]71号
宿政办发[2005]92号
苏价服[2001]377号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元/平方米①营业性用房或设施1.3元/平方米;②住宅及其它建筑1.0元/平方米;(详见文件)按规定标准执行建设单位苏价房[2000]374号
宿价服[2003]54号
建筑物放线费元/件建筑物放线每一件(四个点)2594.32元按规定标准执行建设单位国测财字[2002]3号
地形图
1、老城区测绘11.25亩及以下收2530元每增加3.75亩以及下收950元;
2、市府新区、宿豫区测绘11.25亩及以下收1730元每增加3.75亩及以下收650元;
3、郊区测绘11.25亩及以下收1200元每增加3.75亩及以下收450元;
4、乡镇每个项目1000-2000元
建设单位国测财字[2002]3号
拨地定桩费建筑用地拨地定桩每件(4点)2597.32元建设单位国测财字[2002]3号
竣工测量费
一类地区11.25亩以内2530元,每增加3.75亩加收950元;汉地区11.25亩以内1200元,每增加3.75亩加收450元;二类地区11.25亩以内1730元,每增加3.75亩加收650元。
建设单位国测财字[2002]3号
2、建设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
不超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0.2%按规定标准90%收取市区非经营拆迁单位苏价费[1997]522号
不超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0.4%经营拆迁单位
施工图(抗震)设计审查费
民用建筑工程:按建筑面积为基数:①特、一级项目1.4元/平方米,抗震系数1.3;②二级项目1.3元/平方米,抗震系数1.2;③三级项目(预算总额500万元以下)1.2元/平方米,抗震系数1.1(详见文件)民用建筑降低0.1元/平方米建设单位苏价服[200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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