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
xx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的管理,确保授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质量,根据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计量认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是指经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成立,由集团公司指挥部/项目经理部或子/分公司授权管理,以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资质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的试验室。
第三条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以下简称授权试验室)可在授权的试验、检测范围内,使用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的资质、印章和标识,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四条授权试验室由集团公司指挥部/项目经理部或子/分公司授权管理,同时接受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对授权试验室实行“分期评审,分期授权”的管理原则。即: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对授权试验室在授权有效期内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分期检查和评审,只有符合规定和要求的授权试验室在授权有效期满后,才可以继续获得授权资格。
第六条授权试验室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严格遵循国家、部、省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技术
第1页共6页标准、规范和规程,认真执行集团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努力实现集团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第二章授权试验室的授权条件
第七条只有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施工且建设、监理单位明确规定必须以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资质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的试验室,才可以申报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
第八条只有符合授权试验室的基本条件且通过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评审的试验室,才可以获准授权。
第九条凡未申报并经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评审、授权的试验室,一律不得擅自以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的名义和资质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三章授权试验室的申请审批程序
第十条符合授权条件的试验室必须向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提出授权申请。申请授权文件包括:
1、建设、监理单位要求以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资质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相关规定的复印件和设立授权试验室的申请书,见附件1。
2、申请授权的试验、检测项目,见附件2。
3、授权试验室配置的试验仪器和检测设备,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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