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思考与对策
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思考
□陈立新
近年来,我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因地制宜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对于切实保障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整个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市仍有一些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集体经济无实力,发展生产无财力,提供服务无能力,干部说话无威力,严重影响了村级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这显然与改革的快速推进,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不相适应。因此,如何更好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并使之成为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强大动力源泉,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
我市农村情况不同,基础不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思路和方式也不尽相同。为更好地推动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建议从创新发展模式、加强政策配套、强化措施保障方面入手。
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
一是特色产业带动增收。要立足村情,因地制宜,策划、生成一些特色产业项目,由村集体单独经营或吸收社会资金联合开发,发展“一村一品”,把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山区、海岛村要完善并依托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探索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将集体所有山林、海域、养殖水面等资源和农户有意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集中起来,发展优势农业板块;要充分挖掘自然风景和历史人文等资源潜力,将自然、海洋、人文和旅游等资源有机结合,打造满足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农趣体验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实现资源的整体开发利用;城中村、城郊村、园区村等要依托区位优势和交通枢纽等有利条件,通过招商引资、沿街开发、参股入股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服务业和物业经济。
二是土地流转经营带动增收。积极做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工作,加快土地整理、旧村改造,盘活土地存量,增加土地收益。充分发挥村集体的组织协调作用,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有形市场,逐步扩大土地流转面积,利用土地流转,回租、出租土地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实现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提高集体土地利用效益,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三是租赁经营带动增收。经县区(管委会)审批,村级组织可以独立、联合或股份合作的方式,利用村内废弃或是低效使用的旧校舍、旧厂房、旧村部等集体建设用地,参照省“三旧改造”政策标准进行改造用于出租,发展集体产权物业经济,增加集体收入。对村集体现有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和闲置资源,能够承包的按规定重新以公开招投标方式推行专业承包,积极稳妥地推行合同管理、有偿使用,提高经营效益,走资产增值增收的路子。
四是服务创收带动增收。以市场为导向,依托村集体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农产品购销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加强统一管理,提高运行质量,增加村集体收入。可以实行劳务总承包的方式对外承接业务,组织劳力输出,通过为劳务者服务进行创收;可以兴办幼儿园、养老院等,通过低额的有偿服务,既解决农村幼儿教育、老人赡养等问题,又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五是村庄整体托管经营带动增收。将农民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通过租赁、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公司对村庄进行整体规划、发展产业、统一经营,创新村庄整体开发和经营模式,村集体通过土地或闲置资金入股公司,通过公司托管经营获得保底分红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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