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乡镇医生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307河北省农业技术系
高级农艺(经)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
高级农艺(经)师须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在某一方面有较深造诣,在学术上、技术上有独到见解,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新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制订本地区或本专业生产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研究设计新技术开发项目,独立解决生产中重大技术难题,在提高农业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取得较高价值的科技成果;具备传授科学技术知识和培养中级技术人才方面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农经管理、农业环保、农产品质
量安全专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
神。取得农艺(经)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农艺(经)师任职资格2年以
上;获得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农艺(经)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农艺(经)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完成国家、省(部)级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
(二)主要参加者,完成新品种、新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3项以上;
(三)主要参与起草省级以上地方标准(规程)、行业标准或省(部)级农业、法规2项以上;
(四)作为主持或主要参加者,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范围内的农业生产、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等方面的规划4项以上;
(五)作为主持人,在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与服务、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工作中推行的新办法、新举措得到省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并推广应用;县级以下人员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为本县引进、示范、推广重大农业技术或新品种;
(二)参与实施设区市级以上重大推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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