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平安建设、维稳、禁毒、普法目标管理责任状
威旁乡教育系统
综治平安建设、维稳、禁毒、普法目标管理
(2011年度)
立状单位:威旁乡教育辅导站监督人:
责任状
签状时间:2011年
月1
责任单位:责任人:
日
威旁乡教育系统
2011年度综治平安建设目标管理
责任状
第一条。加强领导,组织健全,工作有计划、有保障、有总结,职责明确,人员到位。(20分)
经考核:
1、未成立综治领导小组的中2分;
2、未明确专(兼)职办事人员的扣3分;
3、未制定年度工作安排意见或工作计划的扣4分;
4、领导小组每半年研究综治工作一年,少一次扣3分;
5、工作经费无保障的扣3分;
6、与所属部门签订责任状达不到100%的扣5分;
7、未在6月20日、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各扣4分。该项分不够从总分中扣除。
第二条。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认真搞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10分)
经考核:
1、未制定本单位年度“平安校园”实施方案的扣2分;
2、未按方案开展工作的扣3分;
3、不主动配合所在辖区落实平安建设措施的扣3分;
4、工作开展后无材料体现的扣2分。该项分不够从总分中扣除。
第三条。单位内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制度完善。(20分)
经考核:
1、有重要物品存放的部位未落实铁门、铁窗、
报警器等物防技防措施的扣5分;
2、单位(部门)未落实门卫值班或专(兼)职保卫人员的扣5分;
3、公安机关明确需安装电子报警装置的单位(部门),未安装的扣5分;
4、单位发生一起入室被盗案件扣3分;
5、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当年教职工违法违纪或犯罪一人(次)的扣5分。该项分不够从总分中扣除。
第四条。加强对干部职工综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15分)
经考核:
1、五月综治宣传月活动中未开展宣传的扣3分;
2、5月30日前未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送交县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扣2分;
3、未组织教职工职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扣3分;
4、普法工作6分(按普法责任状得分比例计算)。该项分不够从总分中扣除。
第五条。作好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0分)
经考核:
1、发生矛盾纠纷不及时调处的扣5分;
2、因调解不力导致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治安案件的扣5分。
第六条。认真开展禁毒工作,单位职工或职工家属中有轻微违法或刑释解救人员、“法轮功”练习者、“门徒会”人员全部落实帮教措施,无重新犯罪,并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15分)
经考核:
1、禁毒工作7分(按禁毒责任得分比例计算);
2、未落实实帮教措施一人的扣3分;
3、重新犯罪一人(次)
的扣5分,该项分不够总分中扣除。
第七条。按照“谁租房、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单位租房户的管理。(8分)
经考核:
1、未100%的签订责任书的扣3分;
2、每半年开展督促,检查一次,少一次扣2分;
3、租房户发生一起刑事、治安案件或安全事故的扣3分。该项分不够从总会中扣除。
第八条。单位及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执行。(2分)
经考核:
1、单位领导不重视,不支持的该项不得分;
2、干部职工不配合的扣1分。
第九条。认真按照县教育局有关综治文件明确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履行工作的职责。
经考核:
1、未按照县教育局有关综治文件明确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履行工作的职责,从总分中扣5分;
2、未将工作开展情况于6月20日、12月10日书面报送乡教育辅导站的从总分中各扣3分。
第十条。评定等次。
通过考核资料齐全,管理规范,总分达90分以上为优秀单位,80—89分为合格单位,79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
威旁乡教育系统
2011年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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