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广州市接受应届毕业生入户办事指南-广州市高校[五篇模版]
应届生接受
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
接受广州市应届毕业生入户办事指南
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的所需条件
1、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办理了暂缓就业并在暂缓期内的往届生,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与广州接收单位(国企、事业单位、私企、外资企业均可)达成就业协议(非必须)。
二、申报流程与所需材料
1、学生提交以下材料向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人才)进行系统申报:1)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注明生源地、身份证号码、详细联系方式);
2)就业协议书原件(用人单位以及我中心分别盖章方可生效,暂缓就业的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择业代理书);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分别用三张a4纸,二代身份证双面同印,要按一比一的比例复印);4)毕业生申报信息表。
2、南方人才帮毕业生进行系统登记和申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申请表”(下简称申请表)(俗称白表(广州生源专用)或接收函),并开具接收证明(信息包含学生毕业后档案转递地址以及入户地址)。
3、学生将申请表、就业协议书交回校开具《报到证》(暂缓就业的在省毕办办理)和《市内一站式迁移证》(现户籍地属广州市越秀区的学生提供个人户籍卡原件、户籍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学校开具的同意迁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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