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村建房的有益探索 中国建设报
规范农村建房的有益探索中国建设报
——江西省宜春市大力开展“三清一控”活动的经验综述
来源。中国建设报2014-05-06市场六版■陈德进袁新华宜春市共有乡镇182个,行政村2230个,自然村26121个。据初步统计,2013年底,宜春市农村住房建筑面积为18200万平方米,其中2008年以来,新建房屋建筑面积3200万平方米,增长17.5%。该市农村经济强起来了,房屋做起来了,但村庄环境却越来越差了,普遍呈现“有新房、无新村”、“空闲房、空心村”和屋内现代化、屋外脏乱差等不和谐现象。基于这样一种背景,宜春市在全市农村范围大力开展“清理农村违法用地、清理农民违规建房、清理非农户籍人员回乡建房、严格控制农民新建住房”的“三清一控”活动,2013年共清查违法用地5152宗,面积75.55万平方米,已处理4603宗;违规建房7327栋,违规建房面积100.68万平方米,已处理6647栋;非农户籍违规建房166栋,违规建房面积6.96万平方米,已处理100栋。为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宜春市“三清一控”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借以与其他城市分享。——编者
形成完整操作模式“堵疏”农房违建
江西省宜春市在深入基层调研、初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较为系统的操作模式。
把握工作原则,明确清理内容。“三清一控”的目的是全面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规范农村土地管理秩序和农民建房审批程序,美化村镇人居环境。宜春市在工作中注重把握四个原则:一是依法依规、违法必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清理出的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该罚的罚、该拆的拆。二是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对个别历史阶段形成的违法建筑,严格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妥善解决。三是既处理事、又处理人。既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严厉查处在执法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行政执法人员和镇村基层干部。四是建章立制、长效管理。注重健全完善土地和规划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三清一控”清理范围为各县(市、区)辖区内所有乡(镇、场)和近期建设规划区以外涉及农民建房的街道,清理对象是自2008年1月1日(宜春市政府出台《农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十不准”》)以来的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行为。清理内容有五个方面:非法占用、擅自买卖、以租代征等违法用地行为;未按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等违法用地行为;1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或未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建新未拆旧的“一户多宅”违规建房行为;非农户籍人员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违规建房行为。
广泛调查摸底,深入查找问题。调查摸底是搞好清理工作的基础。首先,各乡(镇、场)和街道组织各自然村和社区进行全面自查,摸清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情况。其次,各乡镇组织得力干部和人员,对照清理内容,逐家逐户、逐栋逐间核实违法违规用地和建房情况,位置、面积、建设过程、手续情况等都要准确无误,并登记造册,形成完整详细的第一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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