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批转团市委、市财政局《关于基层团组织开展青少年教育
【发布单位】
80202
【发布文号】
津政发[1982]134号【发布日期】
1982-07-20【生效日期】
1982-07-20【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天津市政府批转团市委、市财政局《关于基层
团组织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所需经费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1982年7月20日津政发〔1982〕1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解决基层团组织开展必要的青少年教育活动所需的经费,市人民政府同意团市委、市财政局《关于基层团组织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所需经费问题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基层团组织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所需经费问题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未完,全文共1435字,当前显示33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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