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共五篇]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进一步发挥补贴政策导向和引领的作用,规范操作程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使用效应,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由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负责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和组织开展购机申请、审核、核实、登记、公示、监督执行等。
第二章目标
第三条提高优势产业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保型农业。
第四条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及机具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
第五条增强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能力,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民增收。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六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第七条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
第七条向优势产业、重点作物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倾斜。
第八条在执行上级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第九条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第四章补贴对象
第十条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补贴对象为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第五章补贴标准
(未完,全文共1616字,当前显示51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