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人转业、复员和安置编制的问题
军人转业和复员安置落户所需材料
□《军官转业证》、《士官退出现役证》、《退伍证》□安置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
□《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安置地落常住户口的)□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入伍地户口注销证明
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派出所办理
购房人员户口迁移
□申请书
□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房产证》或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全额交纳购房款发票(限新建房屋)
□夫妻随迁的提供结婚证
□父母及未婚子女随迁的出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派出所办理回原籍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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