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广东省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发改能〔2009〕39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
为进一步简化电网项目审批手续,加快推进我省电网工程建设,根据省政府加快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的要求,现就省内新建和扩建220千伏、110千伏电网项目核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20千伏电网建设项目,以及跨地级市行政区域的110千伏电网建设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非跨地级市行政区域的110千伏电网建设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委托各地级及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核准。申请核准的输变电工程须是已列入全省电网发展规划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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