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管理条例
附录二
郑州市二七区绿云辅导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学校名称。郑州市二七区绿云辅导中心。
第二条学校性质。经郑州市二七区教育体育局批准,由个人出资兴办的民办单位,初等非学历教育。
第三条学校宗旨:
为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为社会培养人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
第四条本校遵守宪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接受郑州市二七区教育体育局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学校住所。淮南街绿云小区高层一号楼302室。
第五条学校办学层次与类型。中小学文化教育。
第六条学校办学规模。四个小型辅导班,共60人。
第七条学校招生对象。中小学生。
第八条学校办学形式。业余周期。
总则
第二章
学校的举办者
第九条学校的举办者杨峥。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一)组织首届学校决策机构,推荐决策机构负责人;
(二)制定学校章程;
(三)了解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决定学校重大事宜;
(五)学校终止后,依法进行学校剩余财产的清算。。
(六)举办者必须提供根据学校设置标准所需达到的办学场地、办学设备等办学条件
(七)按照出资额承担对学校的出资。在学校存续期间不得撤资。
第四章学校组织机构
第十条杨峥为中心的法定代表人,并兼任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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