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办法
陕西电子信息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关于档案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更有效地为公司管理、经营、研究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主要是指公司在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使用价值的文字、法律文书、数据、图纸、图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内容
第五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可分为陕西电子信息国际商务有限公司和上海桦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档案。
第六条档案内容即归档范围。公司档案由文书档案、项目档案及音、影像资料等组成。其中文书档案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综合类。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批复、规定等资料;集团公司办公会、专题会议、党政联席会、党工委会议及管办公司联席会、专题会议及董事会的会议纪要;公司组建、变更设计资产产权变动等方面的资料。
(二)劳动人事类。公司员工聘任、解聘、工资、福利、劳保、退养、奖励、考核、培训等文件资料。
(三)党群类。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女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资料。
(四)财务类。公司资金管理、成本管理、投资管理、经济核算资料,年度预决算及各类财务统计凭证、财薄及报表。
(五)审计监察类。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在监察审计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六)固定资产管理类。设备购置报批文件和验收调试使用、维修、转让、报废、损毁、更新改造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七)基础设施建设类。包括规划、勘察、工程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资料文件。
(八)业务经营类。业务计划及执行情况资料,担保、投资原始资料和评估、评审、监管的各类操作管理文件、各类合同、协议,抵押、质押的各类法律文件和文书及有关商务纠纷的重要文件等。
(九)外事类。公司与其他业务单位进行业务合作、业务交流等文件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部门与职责
第五条档案管理应有相关部门负责。
(一)公司档案集中统一管理部门为办公室。
(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项目需要,各部门需分别负责该部门及项目类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应明确档案管理职责。
(一)办公室设立档案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统一整理归档,并对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公司各部门指派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部门项目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
第七条归档时间
(一)综合类文书资料(包含集团公司文件、会议纪要、通知、通报等,公司发文、会议纪要、通知、通报等)及合同类资料在流转完成之后,应立即交予办公室整理存档。
(二)项目资料应在项目工程完结后立即整理归档,归档资料的完整性由各部门专职人员负责,规范管理由办公室人员负责,并将完整项目资料统一交办公室整理归档。
(三)规划类资料由相关部门专职人员负责,年终时统一交由办公室整理归档。
(四)财务类、审计监察类及固定资产管理类资料在财政年度结束后,暂由财务部保管。
(五)音频、影像资料由办公室定期统一整理归档。第八条归档要求
(一)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归档时间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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