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责任编辑:admin文章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4-08-3014:22浏览次数:11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清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区人才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支持和引导作用,推动人才强区战略深入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区人才专项资金,根据《武清区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暂行办法》要求设立。
第三条
区人才专项资金的来源:
(一)市财政专项拨款或扶持资金;
(二)区财政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区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5‰安排人才专项资金,并按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逐年增加;
(三)国内外各种机构、团体单位和个人的赞助或捐赠。
第四条
区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各类资助项目的组织实施。区财政局负责资助经费的审核、划拨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第二章
申报和审批
第五条
(未完,全文共1399字,当前显示4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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