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换届培训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
同志们:
下午好。
在圆满完成第四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镇上下齐心协力抓产业发展,抓“十二五”规划之际,镇党委、政府召开第四届村“两委”换届工作总结暨村干部培训会,我认为此次会议是及时的,必要的。首先,我代表镇政府对新当选的各位领导表示祝贺。就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支委
、村委之间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基层的组织。对两者的关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这样,党的章程和政策、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了村党支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这是由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的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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