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档案鉴定的认识
档案鉴定,是档案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对鉴定工作的认识和实践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缺少对归档文件材料的准确性鉴定。档案是工作活动的原始记录,但不一定是真实的记录,这是因为在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中,人们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或主观认识的干扰,有时不能全面反映历史真实,甚至夸大、缩小或歪曲历史事实,这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工作领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如工作成绩的夸大、统计数字的失准、基建档案的图物不符等等。这些失准的材料,显然与事实不符,但它们是错误思潮、片面认识、失误工作的真实反映。档案工作者不可能也不允许改正档案材料原件内容,但有责任也有义务对其进行鉴别、评价,以指导利用者。
2、缺乏对归档材料的完整性鉴定。归档文件材料不完整,是长期存在的普遍问题。据笔者调查,归档文件不完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归档材料门类不全。无论是进馆档案还是档案室的档案,除文书档案外,其他门类的档案尤其业务档案大都没有收集归档,这就为全面反映其工作活动大打折扣。二是归档部门不全。论文网一个单位内各部门的职能不同,产生文件材料的数量不一,不少单位除综合部门形成的红头文件外,其他部门因形成的材料少,往往长时间没有文件归档。三是归档文件材料不完整。编号文件本身接不起来,缺附件,少底稿等,尤其是科技档案在这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而缺少的往往是核心内容和重要的部分。档案工作者需要也应该对其进行鉴别评价,并总结出经验教训,以便在业务指导工作和收集工作中采取必要措施,尽量减少此类现象。
(未完,全文共2465字,当前显示65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