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内部控制,推进科研项目(课题)顺利实施
西安文理学院横向课题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西安文理学院“十二五”科学研究发展规划》精神,促进“513工程”的顺利实施,激发教师开展产学研合作及应用性研究的积极性,结合我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横向课题科研经费包括。进行技术研发、成果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等科技活动,由课题委托方按合同拨付的项目研发经费。
第三条横向课题科研经费管理遵循“分项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横向课题科研经费实行配套资助制度。凡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获得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学校按照项目实际到账经费给予5%的经费资助。
第五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和各学院以及科研机构,在各自职权范围做好横向课题科研经费使用的服务、监督和管理工作。
1.科技处负责横向课题科研经费的预算审核和监管,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监管项目主持人按照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使用经费。
2.计划财务处负责按照有关财经法规以及经科技处审核同意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预算)书》所列出的经费使用范围及额度,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审批、会计核算以及经费报销等工作。
3.项目主持人负责编制横向课题科研经费使用预算,填写《**项目经费使用计划(预算)书》(一式三份,学校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和项目主持人各执一份),并按规定负责经费使用的审核工作,确保横向课题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
4.各学院及科研机构负责本部门人员使用横向课题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库等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划拨的科研项目管理费的合理使用(主要用于奖励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或科研工作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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