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项资金申报
填报说明
根据200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原“更新版”申报书停止使用,启用2008版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申报书格式。现将2008版申报表(书)填报要求说明如下:
一、2008版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仍然由《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和《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书》)组成。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省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九湖”治理专项资金按照要求分别填报上述《申报汇总表》和《申报书》,资金立项依据、重点支持方向详见《关于申报使用省级环保专项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填报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申报书》后形成上报文件并报各州市环保局(主管部门)初审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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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